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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6 06:26  发布单位:昆区发改局  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74   [字体: ]  打印保存 
发布机构 昆都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包发改价费字〔2025〕485号
成文日期 公文时效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

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包发改价费字〔2025〕485号

 

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发改委(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市政府2025年第2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包头市东河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包头机场停车场、包头机场国内候机楼前停车场,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配套停车场(设施)及主城区其他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5。以上收费标准连续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二、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内占用电动汽车泊位未充电、电动汽车充电完成后超过1小时未驶离车辆,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当日首次进入同一政府定价停车设施30分钟内驶离车辆仍然按照自治区规定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明码标价原则,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政府定价类停车场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各区发改委和各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价格调整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政策平稳实施。

    六、本通知自2025825日零时起执行,原《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暂行)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3823号)和《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4627号)同步废止。

附件:1.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包头市东河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3.包头机场停车场、包头机场国内候机楼前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4.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配套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5.其他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20


附件1

包头市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1小时内(含1小时)

3元

4元

5元

24小时内
 2元/次

每增加30分钟增收
(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2元

3元

4元

24小时--48小时(含)

50元/
24小时上限

60元/
24小时上限

70元/
24小时上限

48小时以上

70元/
24小时上限

80元/
24小时上限

90元/
24小时上限


 

附件2

包头市东河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1小时内(含1小时)

2元

4元

6元

24小时内
 2元/次

每增加30分钟增收
(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1元

2元

3元

24小时上限

30元

40元

50元


附件3

包头市机场停车场、包头机场国内候机楼前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1小时内(含1小时)

4元

5元

6元

24小时内
 2元/次

每增加30分钟增收
(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1元

2元

3元

24小时上限

20元

30元

40元


 

附件4

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配套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24小时内每次

5元

10元

15元

2元



附件5

其他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中型客车、轻型货车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1小时内(含1小时)

2元

4元

6元

24小时内
 2元/次

每增加30分钟增收
(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1元

2元

3元

24小时上限

20元

30元

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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