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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垃圾自己花钱倒了,还有人来打着环保局的名号来收钱,合法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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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我是昆区个体工商户,今天有两个自称是环卫局的人来店里要收垃圾清运费,一年五千,可是我们垃圾一直都有人给倒,也给付了钱,这两人没有工作证没有文件,还挺横,说是收的垃圾转运站到垃圾场的费用,我想问这个费用和我们有关系吗?我没有享受到服务还必须要交钱吗?和这两人理论途中要求提供证件,结果一会儿说自己是环卫局的,一会儿说自己是政府成立的环保公司的,一会儿又说自己是政府财政的,到最后也没说清楚自己到底是啥单位,就说必须要交钱,还说不交回去就找领导谈处罚我们。我想问一下这个费用到底是哪里收的?环保局有权利直接收钱吗?或者没有服务强制收钱这样合理合法吗? | ||
留言人姓名: | 杜耀庭 | 留言时间: | 2020-06-30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
回复单位: | 昆区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07-02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执法局已获悉。昆区环卫中心受昆区城投公司委托,对昆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营业面积较大、垃圾较多的个体经营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集中收运,并收取垃圾清运费(转运站至垃圾处理场)。 |